红十字会成主要慈善募捐主体
雪灾、地震、奥运等纷至沓来的各项大事,在2008年掀起了中国历史上的捐赠大潮。3月10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在京共同发布《2008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面总结了2008年我国慈善捐赠的各种特点。
据悉,这是民政部首次对2008年度全国慈善捐赠的总体情况进行汇总,并专题向社会各界公开公布。
个人捐款458亿首次超过企业
2008年慈善捐赠市场最大的亮点,是汶川大地震期间的个人捐赠。《报告》指出,根据北京、上海、成都、重庆、西安等城市的社情调查,90%以上的被访问者表示向灾区捐过款物。
据统计,2008年中国内地个人人均捐款34.66元,相比2007年的人均捐款2.5元,上涨了近13倍,个人捐款总额达458亿元,占全部捐款的54%,远高于大陆地区企业捐款388亿元,两者相差70亿元。《报告》称,这完全改变了此前国内个人捐赠不超过总额20%的格局。
从总体上看,2008年是建国以来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最多的一年。《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接收国内外各类社会捐赠款物共计1070亿元(不含港澳台地区),是2007年的3.5倍,占GDP总量的0.356%,年增长率达246%。截至目前,已拨付支出828.62亿元,支出率77%,受益人口达4766万人次。
捐赠资源高度集中红十字会成最主要募捐者之一
目前,我国慈善募捐主体包括各级红十字会、慈善会、各类基金会以及其他慈善组织。在救灾捐赠活动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社会捐助接收机构也可以接收捐赠。《报告》显示,2008年,我国捐赠资源高度集中于红十字会及各级民政部门。
统计显示,2008年包括红十字会、各级民政部门、慈善会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募捐主体直接、间接接收款物捐赠共计955.5亿元,占全国接收捐赠总额的89.26%。同时,北京奥组委、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级地方政府接收非救灾捐赠约16亿元。
此外,《报告》还显示,我国基金会发展存在不平衡。截至2008年底,我国各类基金会数量为1531家,其中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等7家基金会募集款物共48亿元。
救灾捐赠占据七成日常捐赠47%流向教育
2008年是中国救灾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年初的冰雪灾害和汶川地震等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激发了民间的慈善捐助热情。
据统计,2月份社会各界支援抗击冰雪灾害,日捐赠量达到6000万元,截至2月29日,社会各界针对冰雪灾害捐赠款物总计22.75亿元。5月份,全国抗震救灾的日捐赠量超过20亿元。从5月14日至11月底,全国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共计751.97亿元。两次自然灾害所募款物,占我国全年捐赠总量的72.3%。但除去冰雪灾害、抗震救灾外,助学仍是最主要的善款流向,占到日常捐赠的47%。
2008年,我国日常捐赠总量309.7亿元,其中47%用于教育领域,18%用于奥运及发展体育事业,22%用于扶贫济困等综合慈善领域,6%用于发展文化艺术事业和医疗卫生事业,剩余部分用于其他领域。
善款流向备受关注监管力度前所未有
汶川地震激发了民众的捐赠热情,同时也考验着政府和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北京市调查表明,95%的市民参与了各种形式的捐赠活动,但是50%以上受访者担心善款被挪用或腐败。国际社会对中国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也非常关注,甚至认为这是悬在中国政府头上的“堰塞湖”。
为了抗震救灾和重建工作的有序进行,汶川地震发生后,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抗震救灾捐赠款的使用和监管作出重要指示,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指导意见》等文件。国家审计部门甚至派出万余名审计人员进驻各捐赠接收单位,发布了四次审计公告。四川省还征集了308名社会监督员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进行监督。
在有关部门和社会舆论的要求下,部分捐赠接收单位通过官方网站或者当地媒体向社会通报了善款接受和使用情况,审计署报告称目前尚未发现严重问题。
慈善组织持续增长捐赠制度逐步完善
《报告》指出,2008年慈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自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捐赠免税额度由原来的3%提高至12%;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2008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又联合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权限和程序等问题。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三定”方案,2008年民政部进行机构改革,成立“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明确政府对慈善事业的管理职能和机构。
同时,慈善组织数量持续增长。《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基金会1531家,比上年同期增加162家;建立经常性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三万个,初步形成了社会捐助网络。
2008年颁发的《劳动法实施条例》,将基金会列为用人单位,有利于慈善组织提高人力资源水平。同时,在经济危机影响下,人们珍惜就业心里,慈善组织现有的人才队伍将更加稳定。
此前,慈善组织的专业化发展得不到足够重视,很多组织为了追求筹款规模而选择多元化路线,业务庞杂、使命不清晰。《报告》指出,2009年,慈善组织可能压缩开支,发展最核心业务。
由于发展不平衡,大型公募基金会和个人、企业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可能将部分实施型的工作机会让渡给小型慈善组织,本身则往资助型基金会的方向发展。为此,《报告》预测,2009年慈善组织分工将更明确。
金融危机的冲击将在2010年显现
考虑到去年已透支的民间慈善资源,以及2009年经济危机影响,《报告》分析,2009年慈善捐助将呈明显下降趋势。统计显示,2009年1月,全国民政部门接收捐赠同比减少70%左右,而1月则是以往的捐赠旺季。
为此,《报告》预计,社会捐赠总额在2009年将明显回落。但由于2008年慈善组织募集资金结余较多,可供2009年使用,民间慈善可使用资金应该保持微弱的增长趋势。《报告》分析,金融危机对中国慈善界的冲击,将更多体现在2010年。
(文章来源: 民政部《2008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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